文/中央社
潘姓男子為挽回前女友,到前女友住處附近徘徊盯梢,發現前女友與男性友人打球,心生醋意發生爭執,警方獲報將潘男帶回,經告誡後,依跟蹤騷擾防制法,開立基隆市首張告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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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人員指出,潘男與前女友分手沒幾天,2日和3日曾到前女友位於基隆市住處徘徊,3日發現前女友和1男1女正在打羽毛球,誤以為這名男子是前女友的新歡而心生醋意,雙方發生爭執,潘男甚至一度追著這名男子,前女友因而心生畏懼,擔心會一直遭潘男跟蹤騷擾。
基隆市警察局第3分局七堵派出所4日凌晨1時許獲報後,派員前往處理,將潘男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經警方瞭解,潘男在分手後希望能復合,反覆對前女友跟蹤騷擾,警方除告誡潘男不得再犯外,且行為已造成前女友心生畏怖,符合跟騷法要件,依規定對潘男開立書面告誡書。
警方今天表示,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若2年內又再遭受同一行為人跟蹤騷擾,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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