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馬來西亞首相署部長旺朱乃迪(Wan Junadi Tuanku Jaafar)10日宣布,政府同意廢除強制死刑,未來將由法庭執行裁量權,酌情審理後,以其他類型的刑罰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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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新聞台》等外媒報導,在馬來西亞,可處死刑的罪行包括謀殺、販毒、恐怖主義、綁架及持有槍械。該國政府在8日內閣會議上,聽取「強制死刑替代刑罰研究報告」後,同意針對11項強制死刑罪、1項《危險毒品法案》39B條例規定之罪行,以及22項可處死刑、但也可由法庭酌情裁定替代刑罰的罪行,展開進一步研究。
旺朱乃迪表示,總檢察署、首相署法令事務部等相關部門,將會合作研究,政府也將著手評估在刑事司法制度上的可行性,「此舉非常重要,能夠確保日後向政府提出法令修正案時,都把憲政法治以及比例原則考慮進去。」
旺朱乃迪認為,這項決定展現出,政府致力優先確保所有人的權利都獲得保障,同時也反映出領導階層的透明度,以及改善刑事司法體系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