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政府財政司13日宣布,第二階段5000港元(約1.9萬元新台幣)消費券將從8月7日起發放,市民可於6月23日至7月23日期間登記。不過,如果被香港政府認定為「永久離開香港」,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市民,將失去領取消費券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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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的資格準則,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的香港市民需在6月13日或之前年滿18歲,以及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若並不屬於新來港人士,但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也能受惠,能獲半額消費券。
新準則也規定,如果如果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市民,將失去領取新一階段消費券的資格。
香港政府財政司指出,政府會考慮市民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期間是否一直不在香港,且沒有特定原因;以及是否曾以永久性離港為由,提出申請在65歲前提早領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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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財政司提到,政府也會考慮市民是否持有本地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是否有任何證據或資料,令政府相信該市民在可見將來無意返回香港。
香港本次消費券計劃共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5000港元消費券已於4月發放,現在發放的屬第二階段,兩階段金額共10000港元(約3.8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