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葉姓男子不滿羅姓酒店妹過去以家人急用等理由,借款961萬元,結果都拿去放定存升息,葉男不滿羅女找酒店幹部製造假債權阻撓,尤其法院查封羅女的中信銀戶頭後,羅女仍能自由存取上千萬元,葉男控告當年中信銀董事長童兆勤和承辦員等人涉嫌毀損債權,羅女則涉嫌偽證罪,台北地檢署15日處分5名被告全部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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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男提告指控,他在2015、2016年與羅女交往期間,羅女先後以積欠信用卡費、酒店欠債、需要過年家用及手術費用為由借款,葉男基於信任,陸續借了961萬元給羅女,事後才發現,其中951萬元被羅女拆開放進定存孳息,葉男發現受騙後,從2016年4月開始循司法途徑追討債務。
沒想到,就在葉男聲請強制執行羅女名下財產時,突然冒出1名陳姓男子,聲稱擁有羅女3千萬元債務,因此取得較高的財產分配,葉男質疑羅女和陳男製造假債權,但羅女證稱的確因為酒客欠錢時,酒店會優先向酒女索討消費,再由酒女去找酒客算帳,羅女因此向陳男借了不少錢,法院相信陳男握有的3千萬元債權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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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男白跑幾趟法院,卻只追回幾10萬元的欠款,憤而控告羅女和陳男毀損債權,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確定後,葉男聲請交付法院審判也遭駁回,只好另尋管道為自己討公道。
葉男發現,他在2016年4月22日,順利扣押到羅女名下的中國信託銀行帳戶50萬元,羅女曾嘗試性地存款100元,接著順利提領出來,之後羅女就陸續解除先前定存,分17次共領出上千萬元,葉男認為銀行沒有確實查扣帳戶,害他損失追回債務的權利。
當年的中信銀董事長童兆勤和郭姓承辦人員,以及疑似幫忙提領的羅女母親、前夫都被葉男控告涉嫌毀損債權,另外羅女則挨告偽證罪。
檢察官調查則認為,法院執行假扣的時候,當然以查封當下的財產為準,當時還不存在的財產,當然不在查封效力範圍內,因此認為童兆勤等人毀損債權罪嫌不足,至於羅女對於積欠陳男債務的證詞,也已由法院在民事判決調查屬實,因此將羅女、童男等5人全部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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