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號稱「全亞洲最大的牙醫連鎖品牌」的「美生牙醫集團」,公司董事長蔡惟新在2012年間,因周轉不靈、積欠債務,竟以「印股票、換鈔票」手法吸金1.4億元。最高法院17日依違反《公司法》、「詐欺取財」等4罪,將他各判刑1年到1年10月不等,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億4千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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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生牙醫集團曾在北台灣擁有5家連鎖牙醫診所,不過檢方查出,集團因為積極展店擴大營運,結果造成營運不善、欠下大筆債務。當時集團董事長蔡男,就找媒體進行宣傳,謊稱公司營業額高漲,2014年間即將突破營業額5億元,股票更即將上櫃;此外,蔡男也私下找地下盤商販售自家未上市股票,希望從股東手中挖出更多的錢。
蔡男的詐騙手法果然吸引不少股東注意,紛紛掏錢響應公司的擴展美夢,但集團卻無實際擴展作為。股東向檢調單位提告,檢方於2015年間發動搜索約談行動,將蔡男帶回。蔡男一開始否認賣股票吸金,後來才改口,稱集團積欠余姓大股東上千萬元,在余姓股東的建議下,才會鋌而走險,進行吸金。檢方依照違反《證券交易法》,對蔡男等人提起公訴。
一審將蔡男判刑3年10月,另得易科罰金部分判5月,二審則改認定蔡惟新犯2個《公司法》「未實收股款罪」、2個「詐欺取財罪」,分別宣告1年6月、1年10月、1年、1年8月,並未定應執行刑,另外也宣告沒收蔡男個人犯罪所得1億1千餘萬元、集團犯罪所得3千餘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全案定讞後,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