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品都沒問題…「這組號碼」害口罩賣不出去 上下游廠商互告詐欺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冠疫情下口罩成為生活必需品,各種款式應運而生,但在2020年底,有款彩色口罩因為「一串數字」出問題而陸續下架,而通路商「合佳冠」也被日本藥妝等平台求償,合佳冠認為自己是因為供應商的產品有問題導致虧損,17日上午到派出所提告,而供應商也因他案對合佳冠提告詐欺,雙方各說各話。

▲口罩的「印刷數字」以及「印刷位置」導致一系列的紛爭,供應商提出解釋。(圖/記者陳雕文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合佳冠的黃姓負責人表示,2020年12月初,供應商提供5款彩色口罩,當初看樣品沒問題,所以提報到各店網路平台、連鎖藥妝等,2020年12月31日到2021年2月份,由於通路下單的貨量龐大,所以請供應商直接將貨品寄到各大通路的倉庫可以節省運輸成本,但後來有消費者向合佳冠反應,製造日期未標示盒外,而盒內顯示一組奇怪數字,也非製造日期。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姓負責人說,「我們有問供應商,他們是說盒內標示的是「機台號碼」還說這組機台號碼也能當作標示且可以販售,一開始我轉達給那些通路平台,還被平台罵『聽你們在瞎說!』後來我致電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經發局,得到的回應是,正常產品要標示製造日、有效期限、到期日,至少擇二於外包裝明示,僅有機台號碼是不允許的,今天不管是賣醫療用品、一般用品都一樣。」後來在繼續問供應商,結果供應商支支吾吾,最後甚至搞消失。

黃姓負責人說,「我們下單一萬兩千盒,結果發現問題於是給消費者辦理退貨,收回8500多盒,除了包含退貨、下架、產品的損失,最傷的是商譽,而這次事件造成合約上我們『被違規』,總損失實在難以估量,現已請律師協助。」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取貨的通路商「合佳冠」提告。(圖/記者陳雕文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遭投訴的供應商回應,「我跟合佳冠認識多年,在2020年疫情爆發的時候,我負責找口罩的來源,合佳冠負責販售到各大通路,後來我發現一間剛成立的口罩製造商,所以我開始拿該廠的樣品給合佳冠看,而合佳冠也有給出多個建議,因此產生了外包裝,但出售後才發現印刷有2個問題。」

供應商說,「就是製造日期跟機組號碼放在一起,導致一般民眾看不懂那串數字的意義。而且這串數字不是印在包裝盒上,而是印在包裝盒內,變成民眾拆開包裝後,才看到一串難以解讀的數字,會誤以為買到有問題的產品,衍伸出其他消費糾紛。」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目前有部分口罩囤放在黃姓負責人的倉庫。(圖/記者陳雕文攝)

供應商解釋,「該廠部分口罩的包裝盒內印刷20112004的數字,一般民眾會以為是2011年生產,外包裝又寫著保存期限為5年,會誤以為買到過期口罩,但最前面的20,其實就代表2020年,中間數字為月、日,最後為製造口罩的機組編號,所以這串數字在解讀上就變成,『2020年11月20日由04機台製作的口罩』其實口罩本身的品質是沒有問題的。」

供應商說,「其實合佳冠公司早在2020年底就有發現了印刷的問題,我有致電給製造商也有發函給都發局,而都發局也有去函給製造商並要求其改善,在當時我們就有跟合佳冠解釋過了。所以現在合佳冠再來說看不懂這串數字,有點奇怪。」

供應商無奈表示,「當初這批口罩是一般的口罩,不是醫療型,因此我們問都發局,2020年的20可否省略?其實是可以的,所以串數字解釋得通。最主要的問題是在於,製造商把製造日期等數字印在包裝盒內,但製造商覺得自己沒有錯,還認為我們騙了他這批口罩又不賣,因此告我們詐欺。」

▲口罩因數字問題無法上架銷售,上下游廠商發生爭執,最後對簿公堂。(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問,那把這批貨退給製造商,請他們在外包裝印刷日期不就好了?供應商說,「但製造商不要,因為現在口罩價格低,加上這批又是一般的口罩,價格更爛,製造商如果還要回收重印再賣,還要付出更多成本,等於賠錢,那現在製造商告我,就是看我能不能賠錢給他彌補損失。」

合佳冠認為商譽受損,被藥妝平台求償,因此對供應商提告背信、詐欺、毀譽商機等罪,對此,供應商表示,「因為那批貨的印刷有問題,我沒有跟合佳冠拿過一毛錢,合佳冠會告我,可能是因為我在去年10月因為其他案件對合佳冠提告詐欺,合佳冠不開心,才想用包裝印刷的這個案子來咬我,但我跟製造商才是受害者啊!我們都是聽合佳冠的話,他說產品沒問題可以賣,結果現在賣不好,印刷有問題,就把事情都推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