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網紅「霸氣安安」提告指控「高鈞鈞」未經她同意,擅自把她的頭像、與友人的對話截圖,放在「高鈞鈞」頻道內的2支影片封面上,藉此賺取近2萬元,她因此事心情被影響到要吃藥,提告向「高鈞鈞」求償20萬元,並要求移除照片、貼文內容和道歉,但被台南地院判處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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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網紅之爭的原由,是因為網路新聞頻道「中天電視」於前年11月21、22日,連日在臺北市中正區「自由廣場」舉辦名為「NCC殺了新聞自由!『反暴政•反萊豬•反關台•反鴨霸』全民站出來」的大型戶外直播節目活動,邀請「高鈞鈞」擔任主持人,負責節目流程,因當日現場嘉賓人數眾多,「高鈞鈞」沒有邀請到另位網紅陳品宏上台講話,引發爭議。
判決書指出,活動結束後,「霸氣安安」傳訊給陳男表示:「決定誰上台誰不上台的,是小龍(指主辦單位)」。又於同年12月1日,在自己的直播節目「安安日常」中表示,當日活動「主持人沒有被授權可以讓誰上台」。
陳男將這些訊息資訊截圖給「高鈞鈞」,「高鈞鈞」認為,事實上她作為主持人,有權利決定讓誰上台,認為「霸氣安安」說的不是事實,主辦單位並沒有不讓誰上台說話,所以才會將「霸氣安安」這些對話截圖作成影片畫面,在自己的頻道上向觀眾澄清。
「霸氣安安」指控,「高鈞鈞」未經她同意,將她的LINE頭貼照及與友人私訊對話截圖,當作12月9日直播影片「捍衛名譽真相大白」封面,觀看次數為57,783次,當日直播營利為2,063元;又於隔日把「霸氣安安」微信頭貼照片以及與友人微信私訊對話截圖,當作她直播影片「1210半夜公審討伐〜是哪招?證據在此〜」的封面,這次觀看次數為106,561次,當日直播營利為17,4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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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氣安安」認為,她作為美妝品牌商人,事發時正在忙年終活動,卻因處理此事嚴重影響情緒,心情壓力大到得服藥,導致昏睡、精神不集中等副作用,影響工作,除了求償20萬之外,要求「高鈞鈞」應將YouTube封面貼文內容及照片移除,並在判決確定後1個月内,在她的YouTube頻道「鈞鈞大實話」刊登道歉啟事7日。
經台南地院審理,認為該活動為大型戶外直播節目,活動主題為討論政府相關政策,屬政治言論範籌。當天活動節目主持人「高鈞鈞」如何主導節目流程、為何部分嘉賓沒有上台發表演說等事項,事實為何自然與公共利益有關,也影響「高鈞鈞」身為主持人,在專業職場上會被如何評價,「高鈞鈞」有適當澄清的必要。
法官指出,知名網紅「霸氣安安」作為公眾人物,經常出現於社會新聞版面,對於他人的言論或行為,自有較高的容忍義務。且「高鈞鈞」僅將對話截圖忠實完整呈現在影片中,並無加工、扭曲,並未損害到「霸氣安安」。縱「霸氣安安」肖像權有稍被侵害之嫌,依比例原則情節亦非重大。
另法官認為,「高鈞鈞」直播影片的營利,是與網路觀眾互動、聊天及意見交流而來,與使用「霸氣安安」對話紀錄截圖並無直接關聯,「高鈞鈞」亦未拿對話截圖作為頻道賣點,難認「高鈞鈞」有藉該對話截圖營利,判處「霸氣安安」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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