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狼師連男在豐原某補習班擔任數學老師,不料連男私自收國小學童在租屋處上課,被指控叫多名學生脫褲子,再用生殖器頂學生臀部,甚至把6名學生叫進小房間摸生殖器,檢方調查連男3年來犯案136次,依照強制猥褻罪起訴,台中地院最終僅認定3被害人共6案成立,判處連男4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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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連男自109年起在補習班以及租屋處,多次趁機撫摸男學生下體,會用洗澡當理由或是睡覺期間偷摸下體或做其他猥褻動作。學生指控被老師帶去租屋處,命令他們脫掉褲子內褲,做出「生小孩會做的動作」,其中一位學童甚至從小二被摸到小五。
判決書說明,有學生被摸長達3年,曾向媽媽說過一次,沒想到媽媽跟連男反應後,連男反罵學生「為什麼要跟媽媽講」並且打他。連男對於指控皆否認,並說是因為自己私接學生跟補習班不合,被補習班報復,聯合家長對他做出不實指控。
檢方調查,連男3年來犯案多達136次,台中地院認為,僅靠受害學生片面指控,難以認定連男有罪,最終僅6案成立,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連男4年6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