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吃到!闖超商櫃台搶御飯糰 花蓮賓士男逃逸4小時落網

▲▼警方循線追查到涉案車輛沿途追捕,終於在大漢村民有街順利將男子攔下。(圖/新城分局提供,下同)

▲▼警方循線追查到涉案車輛沿途追捕,終於在大漢村民有街順利將男子攔下。(圖/新城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新城鄉23日凌晨發生一起超商搶奪案,一名男子至超商購物竟不付錢,經店員提醒並將物品收回,男子竟惱羞成怒,逕自走入櫃台搶走所購物品揚長離去,警方獲報循線攔查到男子車輛將他逮捕,依搶奪罪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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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早上6時半左右,一名男子來到新城鄉1超商購買飲料、飯糰等物品,店員將物品放置購物袋,向他收取費用時,男子直接拎起購物袋離去,店員立即阻止他,告訴他未付錢不可將物品拿走,男子表示自己忘了付錢,並告訴他要再買兩包香菸,消費金額共計新台幣346元,但他仍不付錢,店員見狀立即把物品收起來,男子便走進收銀檯,搶走店員手中的物品並離去。

▲▼涉案男子他所駕駛之車輛副駕駛座上有早上所搶的飯糰及香菸。

店員突遇這狀況也當場嚇儍,立即記下該男所駕駛之交通工具車牌號碼,打電話報警請警方到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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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回報勤務指揮中心通知線上警力協助攔查該車,在10時35分許北埔派出所員警於大漢村華富街看到一輛黑色賓士小客車其車牌與通報之車號相符,立即上前要求駕駛停車,同時回報勤務指揮中心表示發現涉案車輛,也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協助,最後在大漢村民有街順利將男子攔下,經他搖下車窗後,發現他所駕駛之車輛副駕駛座上有早上所搶的飯糰及香菸。

新城分局表示,涉案男子姓何年約34歲,經帶回警所偵訊後連同車內證物,一併移花蓮地方檢察署依搶奪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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