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在個人臉書搶快公布當日新冠肺炎確診數,隔2天又同樣搶快公布AZ與莫德納疫苗將分批抵台消息,被人告發她散布疫情假訊息並意圖影響股市交易,涉犯《傳染病防治法》與《證券交易法》等罪嫌,台北地檢署偵辦認為周玉蔻公布的確診數字正確,預告疫苗抵台也不見得具備影響投資人的重大性,今將周玉蔻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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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本案是在去年(2021年)5月16日中午,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午2點例行記者會前,於個人臉書PO文宣稱「207!還好不是幾何式成長!」等語,多數網友一看就知道周玉蔻搶快公布當日確診數為「207」,而指揮中心當天公布的新增確診數,也的確是「207」。
當時因疫情突然爆發,剛進入第3級警戒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當天在疫情記者會中,被問到周玉蔻搶快公布確診數字有無違法,陳時中答稱數字若不對,可能有造謠嫌疑,但數字正確或差不多,要請法制人員研究有無違法之虞。
同月18日,周玉蔻在個人臉書PO文「獨家好消息」,搶快預告「疫苗(AZ與莫德納)五月底、六月中旬,分批抵台!」後來刪除「(AZ與莫德納)」字樣,被網友質疑言之過早,「請問消息來源」、「是不是等政府或指揮中心發布比較好」,周回稱認真蒐集資料多方查證,「就有了《獨家》」。
有人認為周玉蔻這2次行為涉嫌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且可能影響股市集中交易市場股票價格,告發周玉蔻涉犯《傳染病防治法》散播傳染病流行疫情謠言罪嫌、《證券交易法》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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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承認PO文、否認犯罪。檢方偵辦認為,周玉蔻雖搶快公布確診數字,造成指揮中心統一發布疫情相關訊息的困擾,「實有不妥」,但數據正確、沒有造謠,至於《證交法》處罰的「流言」或「不實資料」,必須基於影響股價的意圖,且達到足以影響投資大眾的「重要性」。
檢方認為周玉蔻本案搶快公布的確診數字、疫苗即將到港訊息,並不符合前述《證交法》處罰的要件,也沒有證據證明當時股市上漲趨勢,是因為周玉蔻的PO文所造成的重大波動,據此將周玉蔻本案所涉罪嫌都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