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上傳未成年不雅片謀利 屏警震怒從重究辦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警察局劉姓警員涉嫌從就讀警專時期以私人電腦下載含有未成年女性之不雅檔案,再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特定網站供會員點閱謀利,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台北地檢署今(24)日偵結起訴。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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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科局員張民興說明員警涉案經過。

縣警局表示,因案尚未收到起訴書,劉姓員警是否另有違反其他規定,警局將再詳查釐清,對於劉姓員警涉及刑案部分,從嚴議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外列為汰除對象,相關主管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俟偵審結果從嚴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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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北檢偵查劉姓警員從107至109年間,也就是就讀警專時期,即以私人電腦自網站平台下載含有未成年女性之不雅檔案,再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特定網站供會員點閱謀利,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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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在110年12月10日將劉員拘提到案,他坦承犯行,允諾繳回不法所得18萬元,檢方訊後諭令限制住居,今偵結起訴。

局長劉印宮對此十分震怒,為防制類似情事發生,除將本案列入案例教育檢討,並要求加強管考及強化員警法紀觀念。同時再次強調對員警各類違法、違紀案件絕不護短之立場,主動從嚴、從速查辦並處置,以維護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