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到派出所申冤!嗆所長「我要殺你」 暴走哥下場曝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49歲白姓臨時工去年7月間酒後與人發生口角,竟直接酒駕,騎車到南投縣信義警分局久美派出所報案,因為身上酒味濃厚,被林姓所長要求酒測,一氣之下在派出所內嗆聲「我一定殺你,出來一定找你」、「放我出來後我要到派出所開槍」,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日前被台南地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酒精測試示意影片,酒精測試儀,酒精測試,酒測,酒精,酒精測試。(圖/記者何雨忠攝)

▲白男拒絕酒測,還在派出所內嗆警。(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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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指出,白男2021年7月21日傍晚酒後與人發生口角、互毆,一氣之下竟不顧自己剛喝過酒,於同日晚間8時40分左右自行騎車到久美派出所打算報案,結果一進門就因為身上酒味濃厚,被林姓所長要求進行酒測。

白男心生不滿,先是拒絕酒測,接著又在派出所內對林姓所長嗆聲,「我一定殺你,出來一定找你」、「我出來一定要找你,不得好死」、「我要殺你」、「放我出來後我要到派出所開槍」。林姓所長擔心真的遭到報復,於是主動向信義警分局報告。

南投地檢署認為白男涉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第305條恐嚇等罪嫌,於是依法起訴他。挨告之後的白男對於上述犯行坦承不諱,南投地院法官考量到他在警詢中自稱以臨時工為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因此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至於緩刑的部分,法官表示,白男雖然沒有前科,但他在派出所內出言恫嚇所長,員警本來就是危險性較高的工作,需要仰賴民眾對於公權力執行的尊重,方能確保社會秩序之維護及保障公務員之工作尊嚴、生命身體安全,法院在量刑部分已經審酌他坦承犯行等情狀,若再予以緩刑宣告,恐怕難以達到警惕的效果,因此認定不宜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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