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日前和友人外出用餐後,發現弄丟了價值20萬元的BV鱷魚長夾,裡面有現金5萬元和信用卡、證件,李女回店內調閱監視畫面,懷疑1名孫姓男客人入座時,有個彎腰動作,報警提告孫男涉嫌侵占遺失物,台北地檢署28日以李女自己也不記得在哪弄丟錢包,畫面沒拍到皮夾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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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鈺是在4月21日晚上,和朋友接連到台北市東區「赤綠」餐廳、「和酒」餐館消費後,發現隨身攜帶的長皮夾掉了,請助理回2間店查看監視器畫面,發現「和酒」監視器有拍到1名孫姓男子,在入座時彎了一下腰,經報警取得影像檔案後,由助理代為提告孫男涉嫌侵占。
但孫姓男子表示,他當時只是在吧檯前彎腰放下袋子就直接入座,否認有撿到皮夾,檢察官勘驗畫面,孫男的確提著紙袋進入店內,僅短暫彎了一下腰,畫面中沒拍到皮夾,加上李婉鈺自己不清楚在哪家店弄丟皮夾,助理也不知道李婉鈺的座位,不能光憑片段彎腰影像就認定孫男涉嫌犯罪,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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