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拍板「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將在7月1日正式上路,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最快在10月3日就可以領到補貼。為鼓勵房東共同協助租屋家戶,內政部長徐國勇說,房客補貼申請通過,並經地方政府認定後,房東將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可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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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過去房東也擔心房客遷離後未將戶籍遷出,內政部此次也修改規定,於6月13日啟動線上申請戶籍遷出,請房東無須擔憂。
徐國勇強調,為使國人享有優質且能負擔的居住環境,內政部將持續推動社宅興建、公益出租人、包租代管及房東稅賦減免等配套措施,穩健落實居住正義。
根據專案的規劃,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即具有「公益出租人」的身分,享有稅賦優惠。房屋稅部分,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地價稅部分,適用稅率2‰;綜合所得稅部分,承租人若享有租金補貼,房屋所有權人(且需為出租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的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