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與阿強(化名)為同事,並居住在淡水區員工宿舍。去年10月陳男與多名同事及阿強妻子小熙(化名)一起在員工宿舍餐廳聚餐喝酒,結束後各自回宿舍房間。陳男因無法忘懷小熙美貌,竟以與盧姓同事續攤為由,再度約出小熙,到場後並未見到盧,因此發現被設局,更慘遭強制猥褻得逞。士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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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去年10月9日晚間22至23時,陳男與小熙及多名同事在員工宿舍聚餐飲酒,一路喝到翌日凌晨2時才結束。結束後小熙也帶著醉意回宿舍房間休息,但心懷不軌的陳男借邀集盧姓同事續攤為由,約出小熙到員工宿舍內的小包廂。
小熙到場後,發現盧姓同事根本不在,陳男此時看小熙因酒後帶來的不適感,立刻攙扶到廁所。小熙入廁後,立刻傳訊給盧姓同事求救,但陳男伺機入內,擋住門口,並將小熙推坐在馬桶上,隔著衣服撫摸胸部,並以口舌舔胸,並將生殖器靠臉部要求口交,小熙用盡全力掙脫,跑回宿舍內,並報警提告。
偵查時,陳男否認有強制未遂犯行,並稱「我喝醉了沒印象」;盧姓同事則證述,聚餐結束後送小熙回房,並沒收到陳男邀續攤,但有在凌晨3時許收到小熙求救簡訊,事後小熙也向他邊哭邊說遭侵犯過程。
檢方根據監視器錄影、疑似性侵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及陳男事後向小熙及小熙老公道歉簡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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