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成為情侶,不滿她吃「回頭草」還與前任男友藕斷絲連,黃男誘逼她到住處,企圖性侵;女友雖搬出「下體感染」,但仍無法阻止黃男。案發後黃男認罪,女友也原諒他,一審將黃男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更減輕緩刑的負擔,改判緩刑期間內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2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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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黃男2020年4月間透過某網路交友軟體聊天認識女網友,2人發生性關係後交往。不過黃男發現女友仍跟前男友藕斷絲連,雖然表達不滿,但女友仍不理會,甚至不願再與黃男交往。黃男不滿,當年5月初就決定犯案。
黃男先在上午7點多打了多通電話希望見面,女友以疲累為由拒絕;黃男直接殺到女友住家樓下等候,威脅女友說若不見面將找她家人聊天,且女友的筆電充電器放黃男家中,要將女友帶回家拿取。女友只好下樓,到黃男家中。
2人在黃男住處中討論感情狀況,女友坦承無法忘懷前男友,黃男則力勸女友斷絕聯絡、封鎖刪除前男友聊天紀錄,甚至說自己可以「處理」;黃男也動之以情,表達其對女友之情意。但女友心不在黃男身上,聽聞這些話語後,不禁擔心前男友安危。黃男不滿,竟慾火中燒、企圖硬上,女友被壓制之際,搬出「下體感染」為由,企圖澆熄黃男慾火,但黃男不理會,性侵得逞。女友事後報警,黃男遭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黃男認罪,女友也選擇原諒黃男,一審法院將黃男判刑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案件上訴第二審,高院審理後,女友仍願意原諒,並向法院求情。高院最後仍維持相同刑度、緩刑,並撤銷原本的緩刑負擔,改判判緩刑期間內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2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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