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北市法務局2日指出,有關近期防疫保單爭議,迄今已接獲158件申訴案,北市府已啟動專案辦理,由專責窗口於收案後儘速移金管會處理,或依消費者申請第二次申訴由消保官安排協商,消保官將依金管會公布原則及指引協商防疫保單爭議,為消費者爭取合法權益。
法務局表示,依金管會保險局說明,各大產險業者已在6月30日將200多萬張在途防疫險保單全數核保完畢,近期將陸續出單或回覆消費者不承保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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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統計,今年以來受理防疫保單申訴案件共158件,其中3件為第2次申訴案件。申訴事由以「已通知續保但因業者問題致保單未能續約」50件、「因重複投保而遭拒保」不能續保42件占最多。
法務局指出,金管會已針對防疫保單提出5大核保、理賠原則,包括核保完成保險公司需負責、保戶自選3+4有隔離處分且有隔離事實仍應理賠、產險公司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等,已由金管會發布新聞稿及擬定相關原則。
法務局提醒,消保網已設置「防疫保單爭議專區」,提供評議中心製作之防疫保單問答集、金管會防疫保單資訊等,並持續更新申訴件數與處理情形,供民眾瀏覽。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強調,對於防疫保單契約條款若有爭議時,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及保險法54條等規定,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為原則,且不能有差別待遇,才符合誠信、公平待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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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萍呼籲,北市府基於保護消費者立場,請各產險業者針對已依消保法、金保法規定提出申訴之消費爭議案件,遵守主管機關發布之原則及法定處理期限與程序,儘速妥處。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依法保障保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