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林姓單身男子因想脫魯,付費8萬元委託徐姓男子進行結婚相親約會,不過林男自認在和對方安排超過10名的女生約會後,始終無法滿意,更氣憤表示,只要他不主動開口要求,徐男根本就不會幫他找相親對象,要求徐男將錢吐回來。不過徐男卻向法官表示,他已盡洪荒之力幫林男尋找對象。案經上訴至二審後,法官判徐男應還給林男4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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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因單身許久,想要尋找結婚伴侶,因此付費8萬元,委託徐姓男子進行結婚相親約會服務,2人也口頭約定服務期間為2年。
不過林男卻怒控,他和10多名女生相親後,徐男所安排的約會對象始終不符合他當初的要求期望,更氣憤表示,大多數情況下,他必須主動向徐男要求安排約會行程,徐男才會有動作,不然根本不會動!
林男也表示,2人在簽訂合約中也未訂定每次排約需要再另外付款,何況徐男所開出的價碼已比業界高出許多,而所謂排約方式也都是透過通訊軟體來進行聯絡,完全不需要額外的店面成本支出。
林男還說,徐男未能按照他的要求、期望與條件來安排相親對象,認為徐男廣告誇大不實,甚至將約會失敗的原因推卸給外在能力條件較差的相親男女,服務態度不佳,要求徐男將8萬元吐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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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庭審時,徐男卻無奈向法官表示,他已幫林男安排至少13位對象相處,林男也有和約會對象一起出去玩或是看電影,「他真的已盡洪荒之力」,最後無法在一起也不能怪他。
一審時,簡易庭法官認為徐男確實已為林男提供13次介紹服務,且2人服務期限僅口頭約定,但林男事後也在去年7月6日,透過通訊軟體向徐男表示終止合約,認為2人委任關係終止勘已認定,依據徐男所提供之服務次數,認為徐男應還給林男4萬元為適當。徐男不服,上訴二審。
不過新竹地院審理後,仍認為原判決無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徐男仍須償還林男4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