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警分局統計2021年共發生245件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其中有1人死亡;今年至6月底止已發生116件;警方表示,騎乘電動自行車目前全國已多達65萬輛,由於不須考領駕照,輕便省力,是愈來愈多民眾選擇的短程交通工具,但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民眾,應了解相關交通法規以及安全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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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警分局表示,電動自行車是「無踏板,以電力為主」;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有踏板,以人力為主、電力輔助」。無論是哪一種,購買前均應確認安全標章,以避免不合格產品影響行車安全,上路時,請務必遵守以下交通規則:1、配戴安全帽。2、禁止逆向,應行駛慢車道或靠右側路邊。3、不得載人。4、禁止酒駕。5、行駛時不可使用手機。
另有民眾擅自改裝,使車輛行駛速度超過法定之最大行駛速率25公里,影響交通安全甚鉅,因此屏東警分局配合「警政署111年電動自行車違規取締實施計畫」,加強取締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闖紅燈」、「逆向」以及「雙載」等違規行為。也亦利用各勤務機會,向民眾推廣電動自行車相關法規及交通安全觀念,盼能提升民眾交通安全意識,減少車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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