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遭重判10年將提上訴 「種種苦難無以挽回彌補」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涉嫌行賄跨黨派立委,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台北地院6日判處無黨籍立委蘇震清10年徒刑。蘇震清稍早回應深表遺憾,鑑於本案判決有諸多違法之處,自己將會提出上訴捍衛清白,期許司法機關能夠匡正缺失。

李恆隆涉嫌利用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行賄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等人,台北地院6日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蘇震清10年徒刑、廖國棟8年6月徒刑、陳超明7年8月徒刑、徐永明7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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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蘇震清稍早透過聲明向媒體回應,他對於今天法官的判決「深表遺憾」,因為判決將自己與李恆隆之間的金錢借貸關係,曲解為賄款,「此一認定明顯與事實證據不符」。

蘇震清質疑,有關本案判決就對他有利的證據,檢方均未調查,諸如偵訊錄音檔不完整,卻未追查還原真相,再加上檢方提供的不完整錄音檔,法庭並未勘驗或勘驗程序違法。

蘇震清質疑,檢調單位對他多年的監聽均屬違法,其監聽的合法性及依據在哪裡,「尤有甚者,本案法官甚至不願意調取相關資料,以釐清事實真相,明顯有失公允」。

蘇震清表示,近年來他屢屢在政治之途轉折處,身陷司法訴訟,雖然誠美材案、印尼案等案都先後無罪確定,表面上已經還自己清白,但是期間他所遭受的種種苦難,卻無以挽回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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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強調,鑑於本案判決有諸多違法之處,自己為了捍衛清白,因此將提出上訴,並且期許司法機關能夠匡正上開缺失。

▲無黨籍立委蘇震清。(圖/記者林敬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