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一人妻與吳姓丈夫離婚後,才發現吳男曾外遇女老師小芬(化名),小芬還撰寫一本性愛日記送給他,人妻看了日記大受打擊,與前夫大吵而跌落樓梯,摔成骨折住院後,人妻與小芬協議由她支付所有醫藥費共20萬元,後因小芬不付錢,人妻頻頻傳簡訊給她,恐嚇要向小芬就職學校、公公揭發她的不倫戀,卻反被小芬告上法庭,經新竹地院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人妻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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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人妻和吳男育有一兒,婚後吳男於2020年2月間,因打羽球而認識已婚女老師小芬(化名),2人成為男女朋友,小芬將交往過程撰寫成一本性愛日記,內容記載和吳男發生關係的日期和感受等等,等吳男和妻子於同年8月協議離婚後,隔年小芬將這本日記贈送給吳男。
人妻與吳男離婚後仍繼續同居,無意中閱讀到性愛日記後大受打擊,和吳男發生劇烈爭執,不小心從自家3樓摔下樓梯,導致右臉、右膝骨折住院。人妻憤恨之餘,打電話給小芬,協議由小芬支付她全部的醫藥費共20萬元,後因小芬遲遲不給錢,人妻遂不斷恐嚇要向小芬任職的學校揭穿不倫戀,傳簡訊給小芬說「那我傳人事室跟校長室好了」(附上性愛日記照片)、「事情鬧開上法院你得付出更多錢。還有職涯人品全毀...」、「除了學校,我也會聯絡你公公。」,小芬不堪其擾,報警處理,經新竹地院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人妻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另外,人妻也向小芬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醫藥費、精神損害等共124萬元,法官認為,小芬在沒被脅迫下,同意支付20萬元醫藥費,而人妻原本打算就20萬元終止爭執,同意讓步和解,判小芬應給人妻20萬元,駁回其他請求,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