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在遊戲上認識11歲女童後,便以贈送遊戲點數為誘餌,要求女童拍攝裸照「證明你發育」,女童竟信以為真照做。由於王男已賠償女童8萬元,女童與其家屬也願意原諒王男,因此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2年,宣告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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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王男去年6月11日在遊戲「傳說對決」認識一名年僅11歲的女童,隔日王男便以贈送遊戲點數為代價,傳LINE向女童要求拍攝裸露胸部的照片。
王男接續傳送「可以給我你照片嗎」、「你不是說你發育了」、「可證明你發育我再送」、「拍露一點」、「掀起來」、「等你表現完我再去買」等訊息,還拍攝購買點數的照片證明,女童便信以為真,拍攝裸照傳給王男,女童父親察覺有異報警處理。
法院考量王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賠償女童與家屬8萬元達成和解,也願意請求王男從輕量刑,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內付保護管束,還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