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張姓補習班女教師與楊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兩人在2018年至2020年間多次做出擁抱、接吻等親密行為,甚至用手機拍下親密照片,結果她將iPhone手機重置後歸還給丈夫時,忘記登出帳號,Google雲端硬碟裡的照片全被看光,外遇的事情也因此露餡。新北地院日前裁定,張、楊兩人應連帶賠償丈夫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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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的丈夫在判決書中主張,結婚11年和妻子育有3名子女,沒想到楊男明知道這一點,仍與妻子發生婚外情,從2018年10月至2020年7月,兩人光是擁抱、臉貼臉、親吻臉頰、接吻等行為就多達23次,甚至發生4次性行為,讓他大受打擊,並決定在2020年8月離婚,同時提告求償155萬4000元。
對此,張女辯稱,丈夫長期在外喝酒應酬,夫妻倆經常發生爭吵,才會在2020年8月協議離婚,後來再次結婚,但只維持2個月就再度離婚,她獨力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收入不豐,實在無力支付賠償金額,況且丈夫拿到的親密照片,是從她的帳號竊取雲端硬碟中的資料,該照片應無證據能力。
楊男也表示,張女在2018年間與他聊天,提及丈夫長期在外喝酒晚歸,疏於照顧家庭妻小,所以夫妻倆常常吵架,他基於朋友立場聽對方訴苦,殊不知日久生情,對於侵害配偶權一事深感抱歉,但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那些照片是女方丈夫擅自登入Google帳號竊取的,反而嚴重侵害他的隱私權。
新北地院法官當庭勘驗手機,發現手機的使用者仍為張女,還存有她的臉書、IG等使用者帳密,而iPhone重置功能僅能將手機所有設定回復至初始狀態,不會刪除內容資料,因此認定她在交還手機時,只有重置而沒有登出自己的Apple ID,也沒有刪除資料,丈夫應該是透過Apple ID儲存的Google帳號資料登入雲端硬碟,進而取得關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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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著說,外遇本來就常以隱密方式進行,舉證極度不易,客觀上難以苛求丈夫必須另採其他更為適當的方式取證,何況他是以妻子使用過的手機直接登入帳號獲取有利證據,非以強暴或脅迫方式取得,侵害手段不大,最終判張女和楊男得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