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闕姓男子跑到女友小君(化名)租屋處,因細故起突爆發口角,小君趁機傳訊給友人表示「他在我這...救命」但衝動的闕男當下違反她意願,強行脫掉衣、褲,並以手指強行插入外陰道,強制性交得逞。收到求救訊息的友人立刻開車到小君家將人載走,並陪同到醫院驗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罪將闕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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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去年11月29日下午4時許,闕男跑到小君家,兩人因故吵架,吵到不可收拾,小君見男友情緒越來越失控,也拍照傳訊給陸姓友人求救,期間,闕男忍不住憤怒,強行把小君衣、褲脫掉,以手指強行插入外陰部小陰唇,小君痛到哭出來。
陸姓友人偵查時指出,收到求救簡訊後趕到小君租屋處大門前,聽到室內有激烈爭吵聲,過沒多久就看到小君與闕男下樓,小君則面露不悅神情,闕男則拉住小君的手,並蹲下以雙手將小君抱離地面。
看到這幕,他立刻下車制止闕男,雙方當場爆發爭執後,不歡而散,小君則搭乘他的車離去。在車上,小君不斷向他哭訴被男友指侵,他也趕緊帶著小君到醫院驗傷。
闕姓男子則辯稱,發生爭執有撫摸小君陰部,想親吻小君時,小君因為生氣則將頭撇開,他也沒有強行脫褲,僅用手隔著內褲撫摸陰部,更沒有以手指插入,因為小君表示會痛,因此停止所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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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不採信闕的證法,根據驗傷證明、陸姓友人證述、2人對話紀錄,認定他犯行明確,依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