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一名人妻結婚30年以來辛苦操持家務,卻在某天發現丈夫的超速罰單,竟爆出其長達3年多的婚外情,小三甚至懷孕後為愛墮胎,體內再裝入墮胎器,人妻氣得對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台北地院判決小三須賠償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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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主張,她與丈夫自1992年結婚以來超過30年,育有3名子女,這些年來她不只每天清晨4點起床經營早餐店,結束後還得替家人準備晚餐、照顧小孩,晚上12點才能入睡,努力省吃儉用,只為了跟家人共享天倫之樂。
沒想到,這段婚姻早已出現了裂痕,人妻去年11月11日發現在桃園工作的老公,卻在台北市被開超速的罰單,驚覺有異,質問老公為何當時沒在桃園上班,他僅簡單回覆「去台北101逛逛」,不願再說更多。
人妻仍覺得不對勁,解鎖老公手機後,發現他和另名女性的對話紀錄超曖昧,包括「愛你、想妳」、「親愛的」、「所以我只是你的妹妹或是性伴侶,可是你在這一塊根本都不缺」,逼問老公後,才承認早從2017年開始到2021年期間在外有了小三,小三甚至懷上他的種,到醫院墮胎後,再裝上體內避孕器。
人妻得知後瞬間崩潰,還罹患憂鬱、焦慮、恐慌等症狀,使其30多年來的努力全都付之一炬,因此向小三提告,並求償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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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反駁稱,她在網路上認識原告老公後,就經常聽對方提及其婚姻生活不和,兩人僅是偶而碰面聚餐聊天,雖然對方曾告白過,但自己都強調只想做朋友,裝避孕器一事也跟他無關。
不過,這位渣尪以證人身分出席時證明,公司請假紀錄上大多都是自己特意請假開車北上去找小三嘿咻,小三懷孕後,自己還拿1萬5給她墮胎,剩下的讓她買補品。
法官依據LINE對話紀錄、小三流產紀錄,認定小三與原告老公確實有發生關係,即使小三強調兩人只是單純聊天,過程中都一直有劃清界線,但她卻利用原告老公自己的親密關懷,當作「工具人」使用,持續接受對方的財物,判決小三侵害配偶權,須賠償60萬元給正宮,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