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至雲/新北報導
直播天后丟丟妹日前被其他賣家質疑,她賣的海鮮不新鮮經SGS檢測,驗出一公斤含有0.8克磷酸鹽,超出食藥署規定的0.1克,甚至肉品分裝後「賣假肉」。對此,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磷酸鹽為食品添加物,依規定不得添加於生鮮水產品,若查獲非法使用食品添加物,將依法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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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丟妹日前與同行槓上,對方質疑賣劣質牛肉,不久後,又有網友在爆料公社上質疑,丟丟妹賣的蝦仁添加磷酸鹽,直播上卻稱「保證沒有發藥」,經SGS檢測驗出一公斤含有0.8克的磷酸鹽,超出食藥署規定的0.1克。
衛生局回應,磷酸鹽為食品添加物,依規定不得添加於生鮮水產品。衛生局將派員至該販賣處查察,倘查獲非法使用食品添加物,可依違反食安法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