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特教生遭師暴打「不想活了」 校方竟稱:別讓老師沒工作

▲▼高雄特教生遭師暴打不想活了,校方竟稱:老師50幾歲別讓他沒工作。(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人本教育基金會控訴學校,寧可讓學生被拳打腳踢,也不讓老師沒工作。(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楠梓特殊學校高職部陳姓導師被家長指控,從一年級時經常對某位曾被他稱為「班上最聰明的學生」施暴,家長陪同到校時,也多次目睹陳老師以拳頭對該生揍胸、打頭,學生更悲吐害怕學校,不想活了。家長控訴後,沒想到校長安撫表示「老師五十幾歲了,不要讓他沒工作」,以此說服家長不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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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特教生控訴遭陳老師拳打腳踢,甚至呼巴掌,導致他的眼鏡掉落,趁著彎腰撿眼鏡時,老師又打他後頸,導致他直接撲倒,下巴撞到地板。家長得知後向老師反應「孩子心臟不好、不要打」,沒想到陳老師卻回「你太寵了啦!」

學生回家後,不斷哀號、全身疼痛,且一直昏睡不醒,家長很擔心只好帶去就醫,醫師檢視傷勢後,馬上通報兒虐。之後,該生陸續出現情緒低落焦慮、害怕去學校、常做惡夢和撞頭自傷行為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癥狀,更向父母悲吐很害怕學校,不想活了。


▲▼高雄特教生遭師暴打不想活了,驗傷報告。(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家長因有人情壓力,擔心跟學校投訴之後,孩子會被打得更慘,想轉學也不知道有哪個學校願意收,只好一再隱忍,更曾拜託陳老師「不要太過分!如果受不了會帶去驗傷」委屈求全一年多,卻毫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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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校長出面安撫家長表示:「老師五十幾歲了,不要讓他沒工作,給個機會,學校會讓老師請假半年,之後當行政,學生畢業前不會被他教到。」以此說服家長不要追究。但由於此案由醫院主動發現疑似兒虐事件,依法通報社政單位,因此逼得學校啟動校事會議調查處理。

學校在今年2月表示「查無陳老師有違反教師法情況、應予結案」,經教育局退回,要求重新調查;然而查到5月,學校依舊認定「查無違法」,再次被教育局退回,要求重新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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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基金會針對此事件提出訴求,要求學校應立即解聘兒虐老師。(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日前,高雄市社會局以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後頸和胸部疼痛、左前脛鈍挫傷」和心理衡鑑報告「對學校老師的不當管教事件,量表顯示呈現較明顯的創傷後壓力症狀傾向」,認定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對陳老師開出兒虐罰單。因此,學校必須召開教評會審議陳老師是否適任。

據悉,陳老師是慣犯,多年前曾因體罰被記過在案。人本基金會針對此事件提出訴求,依據《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1款「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規定,學校應立即解聘兒虐老師。

另外,人本基金會也要求,校長督導無方已有錯在先,特教生受害後竟還唬弄家長,一味保障老師的飯碗,意圖吃案,明顯為不適任校長,應予懲處。

▲人本教育基金會向校方遞交陳情書。(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對此,校方表示,有關陳師不當管教事件,其相關調查程序本校按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規定,成立校事會議及調查小組處理。一切依相關法定程序辦理中,目前本案校內再次調查已進行完畢,調查結果將陳核教育局審查。本案依法行政處理,並無師師相護之情形。

高雄市教育局則重申,絕不姑息寬貸,要求學校徹查依法懲處,後續若調查屬實,有造成學生嚴重身心侵害,將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移請教評會審議解聘之必要處分。

教育局已請學校主動關懷、輔導學生,提供必要協助,納入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並加強該師正向管教知能;另查該特教師於今年3月至6月申請侍親留停,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均未與學生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