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第四劑接種對象再放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明18歲以上成人若有因工出國需由,也可持證明到合約院所獲衛生單位接種。指揮官王必勝提醒,民眾除了要攜帶健保卡、疫苗接種記錄卡外與機票,還需攜帶邀請單位邀請證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或公司同意出國證明三擇一,供接種單位核對身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表示,目前國內疫情趨緩,邊境政策逐漸開放,惟考量國際疫情仍持續嚴峻,經書面諮詢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意見並衡酌國內疫苗核准與供應現況,將自7月22日起,開放因工作需求需出國之18歲以上民眾接種第四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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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表示,本次開放對象包括因外交、公務、洽商等工作需求需出國之18歲以上民眾,ACIP專家表示此對象可於出國2週前接種,惟仍應與第一次追加劑間隔150天以上,使疫苗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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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第四劑開放對象為50歲以上成人、長照機構住民,以及18歲以上因外交、公務、洽商等工作需求出國者,另包括18歲以下免疫不全及免疫低下且病情穩定者。除此之外,醫事人員,機場港埠、居家檢疫相關工作人員及航空機組員/船員,以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都可依自身風險及意願評估接種
指揮中心也提醒,欲接種第四劑的民眾,與第三劑應間隔5個月、150天以上,無論先前接種何種劑次廠牌,第二次追加劑均可接種莫德納、Novavax、高端或成人劑型B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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