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測速桿也鬼打牆?彰化1名男子今年5月間將機車借給友人,友人騎車行經139縣道7.7K處時,竟在30秒內被連拍2張違規超速,質疑根本就是同一根測速桿在同一時間拍的,質疑警局重複開罰根本就是搶錢。對此交通隊今天也出面說明,2張照片行車速度不同,被拍的時間也間隔了40秒,開單過程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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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今年上半年10大測速照相桿,以社頭鄉員集路與崙饒路口6450件、其次是縣道139線7.7公里5423件,囊括冠亞軍,顏男的機車超速違規就是在139縣道,被彰化縣測速桿亞軍拍到的。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許自強指出,這兩張超速罰單,日期均為5月20日,時間則為下午4點58分37秒、及下午4點59分17秒所拍攝,中間相差40秒鐘,行車時速為53公里及56公里,很明顯是2次行為,也都違反139縣道限速40K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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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隊指呼籲,設置測速桿主是要約束駕駛人要遵守車速限制,測速取締絕對不是為了罰錢,而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在易肇事的路段設置測速照相桿執行取締,就是提醒用路人務必減速慢行,安全駕駛最重要,一旦超速違規,違規超速的用路人,都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