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他真的很敢!高雄市一名男子開車停路中間睡著,員警敲車窗把他叫醒,門一打開就聞到濃濃酒味,他也毫不掩飾表示自己有喝「厚的、薄的都有」,不過他拒測,警方一查發現,他10年內有7次酒駕紀錄,曾有1次拒測,再加上這一次,他得要付出36萬的罰款;另外,危險駕駛行為最高面臨2萬4千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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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晚間22時許,員警巡邏行經大舍東路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跨越停止線停等紅燈,而且綠燈亮起時還沒有行駛,員警上前察看才發現駕駛昏睡,多次敲打車窗才將駕駛喚醒,並要求其將車輛停靠路邊,經過身份盤查,發現駕駛是55歲的李姓男子。
李男下車後很率性的坦承有喝酒,而且「喝很多、厚的薄的都有」,不過他也很直白的拒測,所以員警依照他的行為,現場開處拒測罰單以及危險駕駛及無照駕駛等罰單,並移置保管其駕駛之車輛。警方調查,李姓男子在10年內已經7度酒駕遭到移送,而且曾拒絕酒測。
雖然這次他拒絕酒測,不過依照現行規定,十年內第二次酒駕拒測者需處新臺幣36萬元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照(三年不得考領)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另其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為危險駕駛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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