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27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萬安45號演習,重要路口皆編派警力管制,多數民眾亦配合指揮,立即就近疏散避難,但一名男子在警報響起之後,堅持要騎腳踏車跨越馬路,被帶回派出所,恐面臨民防法3萬到15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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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13時35分許,新興區八德一路與南華路口,一名40歲的韓姓男子在演習警報響起後,仍不聽從員警指揮疏散,堅持騎乘腳踏車,並意圖跨越馬路。據了解,他表示要到對面比較涼爽,但警報響起後人車必須疏散,不得移動,他拒絕接受指揮,堅持要過馬路。演習結束後,韓男立即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後續依民防法規定,函送警察局予以裁罰,依照《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規定,可處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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