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生子瞞10年 心軟友見1幕倒戈正宮!小三下場曝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人夫阿明(化名)10年前外遇卡拉OK店的女店員小鳳(化名),並生下一名孩子,後來他因為中風,請友人A代為探望,對方看到孩子一個人過馬路去買早餐,心生憐憫,於是向正宮坦白此事,沒想到卻演變成大亂鬥。高雄高分院經審理後,認定小鳳確實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最終判她應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外遇前兆怎麼發現?美女律師開示。(圖/Pakutaso)

▲阿明與小鳳生下一名孩子,並隱瞞這段外遇史整整10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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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的妻子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婚後育有兩名子女(現皆已成年),小鳳也知道這件事,卻還是從2010年起與丈夫交往,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還因此懷孕生下一名小孩;去年3月丈夫中風住院,私下委託友人A去探望孩子,友人A見小孩沒有受到良好照顧,心生憐憫,才在同年7月向她全盤托出,讓她大受打擊,因此決定向小鳳提告求償70萬元。

小鳳則辯稱,和阿明是在卡拉OK店認識,對方是股東,還聲稱自己未婚並展開追求,兩人交往2年後生下一名孩子,她催促對方辦理孩子的戶籍登記,卻遭到多次拒絕,後來才知道「男友」已經是別人的丈夫,當下立刻提出分手,孩子也由她獨自扶養,這10年來雙方感情淡薄,根本沒有實質的夫妻生活,況且阿明的妻子直到去年7月才提告,早就已經超過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

不過,小鳳的說法被阿明打臉,阿明證稱,自己不是卡拉OK店的股東,小鳳在交往前就知道他已婚的身分,「我有告訴她,並沒有欺瞞,她知道後仍繼續與我交往」,孩子出生之後雖然比較少見面,但他還是會去探望,直到中風住院才沒有再去。

▲友人A不捨孩子無人照顧,這才決定向阿明的妻子坦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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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A也表示,早先便知道阿明和小鳳在交往,後來受到委託去探望小孩,看到孩子一個人出門,過馬路買早餐,好像很無助的樣子,「那時我去探望,有看到小鳳前一天晚上出門,但到隔一天早上都沒有回去,我覺得她沒有辦法照顧小孩」,因為覺得小孩很可憐,這才在去年7月向阿明的妻子坦白此事,希望找出辦法改善孩子的生活問題。

全案經過一、二審調查,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阿明的妻子是在去年7月才知道丈夫外遇生子的事情,並於同年同月間提告,而民法規定請求權是從知道有損害時起算,2年間不行使才會消滅,阿明的妻子從知道事情真相到提告只有短短幾天,並未超過2年期限,最終不採信小鳳的說詞,並判她應賠償正宮6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