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有殯葬大亨之稱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嫌在2009年間,主導關係企業福座公司,用一批位於苗栗10多年賣不掉的爛尾樓來抵債,害國寶人壽喪失立即收回3.8億元債權的機會,朱國榮則從中獲取好處1.4億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29日依《證交法》非常規交易、《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朱國榮和國寶董監事共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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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朱國榮以富祥酒店入主國寶、福座2家公司後,成為集團總裁,2008年間,2公司之間原有的租賃契約終止,福座還積欠國寶3億多元的押租金,隔年,朱國榮明知福座有筆北投土地即將出售,足以償還積欠國寶的債務,且金管會已明令禁止國寶新增關係人交易,也不准投資不動產,仍著手一連串的套現計畫。
朱國榮透過黃銘豐、鮑正鋼、賴宜銘、蔡良嘉、洪秀惠等董監事,主導國寶董事會同意通過,讓福座用位於苗栗縣頭份鎮永昌街上的487戶爛尾樓來抵債,但這批不動產其實本來屬於朱國榮實質掌控的恒輝不動產公司不良債權,當時整批房地已荒廢10多年,一直賣不出去,且有部分房子遭人占用,卻因鑑價公司遭蒙蔽,被高估市值約4億元。
結果國寶拿到這批爛尾樓,還得另外花錢整頓,找人銷售,白花不少冤枉錢,在此同時,福座公司賣出北投土地獲利豐厚,就把原先欠下的押租金3.8億元「還」給恒輝不動產,其中有1.4億元流入朱國榮和前妻帳戶。
檢察官認為,朱國榮等人不顧金管會禁令,用不良債權抵債,不但害國寶喪失立即獲得清償的機會,還為了掩飾關係人交易不動產,製作不實財報,涉嫌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依法將朱等6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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