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黃姓人妻先前懷疑老公出軌,怒在臉書發文痛罵疑似小三的葉姓女子,「這個女生一直跟我老公勾勾纏,是妳老公沒辦法滿足妳,需要XXX的爛鳥嗎?」等語,被葉女發現後,告上法院求償30萬元。案經上訴至二審後,新北地院判黃女得賠償葉女1.2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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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黃姓女子和陳姓男子2人原為夫妻關係,不料黃女卻懷疑老公疑似外遇葉姓女子,怒在臉書上發文痛罵葉女,「這個女生一直跟我老公勾勾纏,是妳老公沒辦法滿足妳,需要陳男的爛鳥嗎?給妳臉,妳不要臉等著我告妳嗎?」並在文末貼上葉的臉書大頭貼。葉女事後察覺遭黃女辱罵,怒對黃女提告求償30萬元。
一審,法院認定黃女所使用的詞語,已對葉女名譽造成一定損害,不過審酌2人是因為感情糾紛而引起的爭執,惡性非重,派黃女須賠償葉女1.2萬元。
不過黃女不服,提上訴怒指,她是因為葉女破壞她的家庭,才會發文警告葉女,且葉女一直不斷和她老公互有來往,甚至讓老公離家出走,導致她和老公爭吵不斷,2人因此離婚,反要求葉女應賠償她30萬元。
而葉女則答辯,她和黃夫僅為朋友關係,2人平時也沒有互相來往,相當不熟,何況曖昧,且黃夫離家出走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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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審理後發現,葉女先前怒告黃女妨害名譽部分,經刑事庭審理後,判黃女有罪確定,判處罰金5000元,得服勞役,因而認為黃女侵害葉女名譽權行為屬實,不採信黃女的辯詞,原審審理並無不當,判黃女須賠償葉女1.2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