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屏東報導
小琉球一名鍾姓潛水教練帶領4名學員進行潛水,其中1人表明其頭痛想要返回岸邊,潛水教練卻同意讓他背負約8公斤重的潛水裝備獨自游回岸邊,之後再被釣客發現時他已不幸死亡。屏東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潛水教練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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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鍾姓教練於2020年8月29日下午2時19分許,帶領4人至距離岸邊200至250公尺處體驗潛水活動,並下潛至12米處,9分鐘後,其中一名劉姓學員表示身體不適,先上潛至水面稍作休息,再下潛至3米處。
然而劉男表示自己仍有點頭痛,向教練表示想要先自行游回岸邊休息,鍾男身為專業教練應不得放學員脫隊獨自活動,沒想到卻同意劉男獨自背負約8公斤重的潛水裝備返回原處,自己再度帶著其他3人繼續活動。
未料劉男在返程時因體力不支,被海浪沖到岸邊的消波塊上,正好被附近的釣客發現,立刻找附近民眾協助救援劉男上岸,緊急送醫後,劉男仍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及生前溺水窒息死亡,鍾男到場後也表示自己是負責活動的教練,主動接受偵查。
法官認為,根據「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潛水活動注意事項」,有明確規範「無論在水面或水中,不要留潛水學員沒人照顧」等,應遵守上開規定,妥善照料每一位遊客之身體及安全狀況,認定鍾男有過失責任,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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