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群媒體上賣新冠快篩試劑、血氧機 南投縣民遭罰3萬

▲新冠肺炎家用快篩試劑依法屬第三級醫療器材,不得於網路販售。(圖/資料照片,南投縣政府提供)

▲新冠肺炎家用快篩試劑依法屬第三級醫療器材,不得於網路販售。(圖/資料照片,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受近期COVID-19疫情持續影響,快篩試劑及醫療用血氧濃度機等需求量大增,許多民眾自國外購得相關醫療器材後,常因用不到或想乘機增加收入,轉而在網路上違法販售:南投縣日前即有人於社群媒體開團販售國外進口之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屬第三級醫療器材),,經縣府衛生局查明屬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裁處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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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依據《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指出,醫療器材只有醫療器材商及藥局可販賣,且國內並未開放使用通訊方式在網路、電話、社群媒體等販售;而醫療器材依功能、用途、使用方法及工作原理等,分為16大類,並依風險程度,分為3等級:

▲購買醫療器材時應把握「一認、二看、三會用」3步驟。(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第一等級(低風險性):如醫用口罩、紗布、彈性繃帶、聽診器、壓舌板、機械式輪椅及矯正鏡片等;民眾可至領有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之店家及其網路商店通路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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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級(中風險性):如阻抗式體脂計、保險套、衛生棉條、注射針頭針筒、醫療用衣物、酒精棉片、優碘棉片、外部使用非吸收式紗布或海綿球、醫療用血氧濃度機等;民眾可至領有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之店家及其網路商店通路購買,但依據《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規定,目前開放網路販售的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僅19項,且不包含醫療用血氧機。

第三等級(高風險性):如心臟瓣膜置換物、人工水晶體、眼科用準分子雷射系統、冠狀動脈支架、心律調節器、COVID-19快篩試劑等;因屬醫生對使用者疾病或健康狀況的判讀器材,安全性和精確度都要求較高,僅限醫療機構使用,民眾無法自一般市售管道取得。

衛生局長陳南松提醒,購買醫療器材時應把握「一認、二看、三會用」3步驟,務必認明衛福部食藥署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產品,並向合法醫療器材販售商購買;合格醫療器材品項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查詢:https://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