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陳雕文/台北報導
新北地院日前發生1起非案件當事人要求閱卷被拒、竟當面羞辱承辦書記官「沒家教」的事件,承辦書記官事後上網PO文質疑院方主管處理方式不符合內規,由於當時有2位轄區派出所警員在場,新北院今發布新聞稿指稱已積極蒐證,支持承辦書記官提告追究鬧事者責任,並已向警方嚴正抗議未經通報逕入院區執勤舉動,由承辦書記官向警政署檢舉要求查明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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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得知被究責,今向《ETtoday東森新媒體》喊冤指出,當天民眾報案指稱在新北院內發生衝突,所以派2位警員前往了解處理,並沒進入法院的管制區域,後來書記官到場遭報案民眾辱罵,警員也制止報案民眾使用情緒性字眼,要求就事論事即可,後來雙方講完,民眾離開,警員沒有做錯事,不解為何反被追究責任。
這起風波發生於上周三(7月27日)下午4點多,經常出入法院的男子莊榮兆,到新北院閱卷室要求調閱某案件卷宗,因他非案件當事人且未出示當事人委任狀而被拒,莊男自稱利害關係人、執意要閱卷,承辦書記官也堅持立場,不肯讓步。
依承辦書記官事後PO文指出,莊男與她電話聯繫時,失控用各種情緒性污穢的字句攻擊她,她把話筒放在旁邊不理會,莊男吼完便掛斷電話,但閱卷室人員招架不住莊男,2度到辦公室找她,她說明非案件當事人要閱卷必須有委任狀,且須經司法事務官核批才行的原則,結果「這位紅遍司法界的莊先生豈可能就此罷休,他立刻生出了委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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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書記官PO文指出,「在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憑空生出的委任狀,是否適法,各位自行評斷」,她聯絡不上事務官,因此堅持莊男須具狀聲請閱卷、並經事務官核可,閱卷室人員轉告她,莊男表示要報警,也真的報警。
書記官說,她原本認為依照內規,會由閱卷室人員通知值星庭長出面,或由政風室與法警室處理這類人民陳情事件,最後卻被通知莊男帶著2名警員來到她辦公室的大樓外,主管告訴她「請法警『偕同妳』處理,等法警到了妳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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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書記官自認立場沒錯,就聽從上級指示出面,接著「莊先生見到我,劈頭就是一陣暴怒斥責,說我瀆職,不讓他閱卷,甚至是說我沒家教」,她就這樣在人來人往的場合,被對方重複著同樣的話羞辱,主管們全都沉默,反而是1位經過的學弟上前仗義執言、幫她周旋,前後歷時約半小時,莊男才離開。
承辦書記官PO文質疑「為什麼莊先生可以帶著警察,這麼輕易就侵門踏戶闖進法院」、「遇到民眾非理性陳情,為何沒有通知法警室、政風室處理」、「為什麼莊先生帶警察直闖法院要找書記官,官長不知情?庭長沒有出面?」、「是不是以後民眾只要胡鬧,報了警,就可以想找書記官就找書記官,想找法官就找法官呢?」她強調「我依然堅持沒有讓他閱卷」。
事件經承辦書記官的PO文鬧開,新北院今發布新聞稿指稱「莊姓民眾以不理性方式,強硬要求承辦書記官准其閱卷,已嚴重干擾本院書記官、閱卷人員正常職務之行使,本院刻正積極蒐證,還原事發經過,若莊姓民眾涉有妨害公務行為,本院將於徵詢相關當事人意願後,依法提出告訴或告發,以正視聽」。
新北院聲明稿並指出「關於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於當日未經通報,逕至本院院區執行職務一事,已於事發翌日,由本院法警長、政風主管前往清水派出所瞭解及嚴正異議,且經書記官A女主動向警政署檢舉,應由權責單位即督察機關釐清責任歸屬後究責。」
新北院聲明稿最後才解釋內規的正確處理流程,指稱「本件事發後,本院陳院長已多次召開主管會議,於會中重申機關安全、危機處理之重要性,遇不理性民眾到院滋擾,務必依相關規定通報,並責由主管、法警到場協助處理,不宜讓同仁單獨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