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騎車講手機不服稽查 衝撞員警逃逸!摔入田中下場慘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岡山警分局橋頭分駐所員警昨(6)晚9時許在路上見一名彭姓男子(42歲)邊騎機車邊講手機,上前示意攔查時,彭男先停在路旁假意配合,隨即衝撞員警後逃逸,警方追了上去,彭男一路加速,沒想到逃不到5分鐘,就因路況不熟摔入田中,所幸僅有多處擦挫傷,沒有大礙,警方調查發現,彭男並無酒駕或攜帶違禁物品,僅因交通違規就心虛落跑,這下恐至少吃上3張罰單,得不償失。

▲彭姓男子不服取締騎車逃逸。(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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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男一開始假意停在路旁。(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橋頭所員警是在橋頭區通燕路上發現彭男,他一邊騎車一邊講電話,員警見狀立即開啟警示燈及鳴笛示意停車受檢,彭男一開始假意停車,但隨即加速往員警方向衝過去,幸好員警及時閃避,才沒被機車撞上,彭男就趁機加速騎車躲避警方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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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也隨後上車緊跟,在顧及用路人安全情況下,員警採「追蹤稽查、尾隨待機」方式,與彭男的機車保持安全距離,沿途蒐證違規情況,但彭男因發現警車緊跟,加上車速過快,在行經燕巢區滾水路段時,不慎自摔至路邊農地,導致右手肘及右腳擦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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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隨即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將彭男即時送醫治療,經初步調查,彭男沒有酒駕,身上和車上也沒有違禁物品,本身也沒有遭到通緝,只有無照駕駛和騎車拿手機的單純交通違規而已,員警對他為何要逃逸也感到不解。

警方在調查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無照駕駛、第31條之1第2項駕駛人行駛於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及第60條第1項駕駛人因有交通違規經警攔查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等規定,對彭男製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