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淫服務不算賣淫」廣東法院判決惹爭議

▲防手淫裝置。(圖/取自BuzzFeed)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一些「保健按摩店」提供「波推飛機」、「打飛機」等服務,佛山警方透露,基層公安執法中遭遇到尷尬處境,因為法律規定這類行為不屬於賣淫,難以懲處。例如佛山南海一家理髮店有按摩女郎提供色情服務,警方查獲後,檢方也以「涉嫌賣淫嫖娼」提起公訴,但二審法院認為適用法律不當,業者獲無罪釋放,讓基層警員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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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報導,2011年7月,佛山南海警方查獲一家理髮店多名男子涉嫌賣淫嫖娼,店內僱用多名按摩女郎為客人提供「打飛機」(手淫)、「推波飛機」(用乳房摩擦男性生殖器)等色情服務,警方以涉嫌組織賣淫,拘留老闆李男及2名管理人員,偵結後移送檢方,檢方提起公訴,一審時,李男等3人被依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不等。

李男提出上訴,新的被告律師提出指控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檢方在2012年初以「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為由撤回起訴,3名被告無罪釋放。佛山市中級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認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發回重審,並對爭議焦點作出答覆,最終認定涉案場所提供「打飛機」、「洗飛機」、「推波飛機」3種手淫服務,不屬於賣淫行為。

南海警方透露,近日再次查獲同類案件,對如何處理、是否移送起訴,就面臨同樣的爭議。佛山中院認為,根據刑法學理論,賣淫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與不特定的對方發生性交、實施類似性交的行為,不包括單純為異性手淫、女性用乳房摩擦男性生殖器的行為。

佛山警方有關負責人則回應,2001年公安部對廣西公安廳《關於對以金錢為媒介的同性之間的性行為如何定性的請示》有明確批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規定,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包括口淫、手淫、雞姦等行為,都屬於賣淫嫖娼行為,應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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