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提和陳明通「往來電郵」也沒用! 台大戳1破綻:無修訂符號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7月24日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的論文絕對原創,沒抄襲,立委鄭運鵬更秀出林和指導教授陳明通兩人電子郵件往來截圖,證明林的論文真的沒抄襲,只是台大今(9日)表示,無法確知寄送的文稿原始作者為林,且文稿中並未顯示修訂符號。

▲鄭運鵬秀出林智堅和陳明通往來電子信件,證明林的論文沒抄襲。(圖/記者周宸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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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今公布審定結果,直指林智堅論文大量抄襲余正煌的碩論,決議撤銷林碩士學位,而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也針對論文完成在後,所以構成抄襲論點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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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當天召開記者者會強調,自己的論文絕對是原創。(圖/記者周宸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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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宏達表示,林智堅主張兩人高度相似第一章第三節,林在早於2016/2/1即完成寫作大部分,早於余主張的同年2/29,也就是林主張的第一章第三節,林是在2016/2/1完成,余是2016/2/29完成,林提供的證據,是2016/2/1陳明通寄送給林助理楊女士的電郵並附件,並且經過公證,惟公證資料證明是陳於當天寄送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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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宏達表示,其中有「請智堅自我發揮一下」的字句,其爭議及實情不能確知,但無法確認寄送的文稿原始作者為林,「文稿中並未顯示修訂符號」,林和陳均未到場作口頭聲明,乃無證據顯示,在此電郵前,陳有無收到來自林的文稿,根據此項證據資料,極難遽以認定此部分文稿哪個部分是林作品,也沒辦法解答誰在何時抄襲誰的問題。

▲▼蘇宏達強調,審定委員會仍認定電郵及相關資料不足以證明林並無抄襲。(圖/記者黃國霖、周宸亘攝)

蘇宏達強調,因此雖有委員對此表達不同意見,審定委員會仍認定「此電郵及相關資料不足以證明林並無抄襲,也不足以證明余抄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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