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汐止警方今年6月10日拘提一名涉嫌多次觸犯跟騷法蔡男(43歲)到案,為新北市警局首例依觸犯跟騷法拘提的個案,警方依法開立告誡書,根據《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若蔡男接到告誡書後,只要繼續騷擾對方,警方就可依法啟動保護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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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涉嫌跟騷的蔡男除了否認犯行,收到告誡書後還到其他分局報案指稱,被害女子對他有跟蹤騷擾行為,蔡男這行為也違法跟騷法的書面告誡,汐止警分局防制組知悉上情後,依法向士林法院幫被害人申請保護令,經法官開庭調查後,8月10日核發保護令給被害女子,讓恐怖情人得以遠離不再無端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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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警方表示:蔡嫌去年地透過社群平台Instagram對被害女子一見鍾情,他透過訊息不斷騷擾對方,並幻想A女為女友,甚至到女子的臉書、IG發文、跟進A女打卡地點得知對方行蹤,寄送包裹到A女住處附近超商,還傳訊給女方要對方領禮物,並訂餐廳邀約對方用餐,但問題是該女根本不認識蔡男,無奈向汐止警分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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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警方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已於今年6月正式上路,有關行為人違反跟騷法規範的跟蹤騷擾行為,行為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攜帶危險物品犯跟騷罪者,最重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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