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衣忘褲露餡 酒駕男肇逃找友頂替...多了刺青秒被抓包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公館鄉省道台6線和公館交流道路口,8月11日上午發生一起自小客和機車碰撞車禍,自小客車駕駛因為酒駕,先下車假意關心騎士傷勢,立即請同車乘客將肇事車駛離現場,自己也趁機徒步逃離現場,事後再和友人一起重回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冒名頂替伎倆,原來酒駕肇事者和頂替的友人互換上衣、卻忘了換庫子,而且身上還多了刺青。

▲王姓男子酒駕肇逃後竟找友人冒名頂替,2人互換上衣忘了換褲子,遭苗栗警方識破。(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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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車禍發生於早上6點7分許,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21歲),與鄧姓女機車駕駛(56歲)於交流道匝道口發生碰撞後,王男下車關心鄧女傷勢,得知鄧女堅持報警請警方處理後,先請乘客將肇事自小客車駛離,再趁鄧女不注意,徒步逃離現場,王男並聯繫張姓友人(20歲)到場會合,在案發20分鐘後,由未飲酒的張男載著王男返回車禍現場,由張男頂替為肇事者,企圖誤導警方偵辦。

處理員警發現張男神情緊張,對肇事經過有諸多疑點說明不清,員警不動聲色打電話通知派出所員警調閱現場監視器釐清,果真發現事有蹊蹺,員警在現場處理完畢後,請張男返回派出所製作資料,在派出所出示肇事監視影像,當場戳破冒名頂替伎倆,張男遭警方以偽造文書、藏匿人犯移送,王男酒測值0.42,也遭酒後駕車及肇事逃逸等二項公共危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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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因當日天氣陰雨,遭撞擊的鄧女在現場表示未看清楚對方駕駛面容,也未聞到酒味,員警原本以為是一件肇事逃逸案件,但在車禍處理到一半,該肇事車輛竟又再駛回現場,張姓駕駛下車後主動表示自己是肇事者,但員警發現張男神情緊張,且對何肇事逃逸後又返回現場交代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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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員警請在所員警調閱監視器時發現,車禍當時下車的年輕男子穿白色T恤上衣、淡色系長褲,但該車輛再次返回現場時,駕駛雖也穿著白色T恤上衣,但長褲卻變成深色,且手臂上多出了刺青,明顯是冒名頂替,原來王男請張男冒名頂替時,先交換上衣穿著,但因2人穿著長褲顏色明顯不同,且手臂刺青明顯有異,戳破王、張等2人冒名頂替伎倆,本案順利偵破。

苗栗分局呼籲駕駛人千萬不能酒後駕車,若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應儘速撥打110,切勿心存僥倖肇事逃逸,甚至教唆冒名頂替,而讓車禍案件罪加一等。 

▲▼王姓男子酒駕肇逃後竟找友人冒名頂替,2人互換上衣忘了換褲子,遭苗栗警方識破。(圖/記者蔡文淵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