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1名婦人前年到整形診所接受電波拉皮,經過全身麻醉後執行手術到一半, 現場突然冒出怪味道,沈姓醫師和護理師將婦人翻過身來,發現背上有約5公分長的燒灼傷,台北地檢署調查,醫護未依照儀器操作手冊,保持病患清醒,又沒能及早發現電流外溢,17日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沈姓醫師和1名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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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使用電波拉皮儀器時,要在病患身上貼上迴路貼片,同時要確保貼片與肌膚緊密貼合,避免電流亂竄,當時沈姓醫師就是把貼片貼在受害婦人的上背部,手術到一半,因為聞到怪味道,趕緊把婦人翻過身來,發現燒灼傷勢,立即為婦人緊急處理。
當時全身麻醉的婦人清醒後,發現傷勢,憤而控告醫護人員涉嫌過失傷害,本案首度偵查時,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經高檢署再議發回,檢察官調查發現,電波拉皮儀器的原廠操作手冊中,已有建議要讓病患保持知覺,這樣才能及時感受到熱感並回饋給醫護人員注意。
檢察官認為,儘管沈姓醫師與在場護理師辯稱,因婦人怕痛,所以依照病患意願進行全身麻醉,也應該隨時注意貼片是否有剝落,或者婦人身體是否出現異狀,因此認為醫護要為婦人的傷勢,負起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責任,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