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今年1月間,破謝姓父子涉嫌以「油漆防汙」為由進口「氯化三苯錫」後,加工及分裝製成俗稱「白藥膏」的偽農藥販售,不僅破壞自然環境,更嚴重影響國人健康,甚至可能致癌或讓孕婦生下畸胎。檢方調查後,17日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農藥管理法》等罪嫌,將謝姓父子等十年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不法所得289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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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去年接獲防檢局來函,指雲林斗南鎮有不肖業者,因知悉列管毒性化學物物質「氯化三苯錫」與俗稱「白藥膏」的禁用農藥三苯醋錫雷同具防治福壽螺效果,故自2018年起以「油漆防汙」名義向環保署申報進口「氯化三苯錫」高達20餘公噸後流向不明。
雲林地檢署指出,被告謝O陽等人利用「台OO豐農科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義,以申報用途為「油漆防汙」為由,自2019年至2021年間向環保署毒性及化學物質局申請進口第4類之毒化物「氯化三苯錫」共達33.5公噸,大量進口後以合法掩護非法,部分進行加工及分裝,製成俗稱「白藥膏」之偽農藥,並販售予不特定之農民於稻米栽種時使用。
嗣經承辦檢察官指揮員警、調查官會同各地縣市政府農業主管機關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承辦人員,於今年1月12日及同年4月13日,持搜索票分別至被告謝O陽、林O昌、林O妹、陳O元、何O昌、陳O鴻、凌O厚及廖O祥、林O宏等人位於雲林斗南鎮、斗六市、西螺鎮、彰化縣、臺中市及高雄市、宜蘭縣等住居所及營業場所等處進行搜索。
專案小組查扣非法農藥產品、農藥原體、半成品及農藥製造加工工具等物,經採集檢體送農委會藥物毒物試驗所檢驗後,認定產品含有農藥有效成分,係屬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偽農藥及禁用農藥,因而涉犯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1條第5款明知為不實之事向而申報不實、農藥管理法第47條第1項製造、加工及分裝偽農藥、第48條第1項第1款前段之販賣偽農藥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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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表示,違法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偽農藥,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百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另販賣或意圖販賣陳列、儲藏,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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