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殺警死囚」兇殘過程曝!廢死聯盟救1人...他狠爆頭17年未伏法

▲▼林信吾押解進警局。(圖/記者黃彥傑攝)

▲殺警狂徒林信吾遭押解進警局。(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40多歲林信吾犯下割喉殺警案,震驚全台,而目前等候槍決的38名死囚中,王柏英、王信福、蕭新財這3人,都因弒警遭判死刑定讞。如今,他們當初犯案的兇殘手段也被重提,現況更引起質疑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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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信福|卡拉OK店「教唆小弟殺2警」 廢死聯盟伸援手:還他清白

現年69歲的王信福,是現存死刑定讞者裡最年長的死囚。1990年8月10日晚間,他為了慶祝女友張清梅懷孕,和友人到「船長卡拉OK店」聚餐,當時兩名下班員警黃鯤受、吳炳耀也在場喝酒,他看老闆殷勤招呼二人,加上點歌糾紛,氣得叫陳榮傑開槍。

案發後,王信福逃亡遭到通緝,陳榮傑則於1992年間遭判死刑定讞槍決。陳供稱,槍是王信福給的,開槍也是王信福下令的,這些說詞便成為王信福遭定罪的一大理由。

逃亡多年的王信福,2004年間因眼疾返台,隨即遭逮捕並提起公訴,儘管王信福不斷喊冤,表示陳榮傑是李姓友人的小弟、槍也是李姓友人所提供;但法院仍將他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1年駁回上訴確定,王信福遭判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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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組成王信福救援大隊。(圖/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提供)

不過,「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認為,王信福案的證據十分薄弱,法院認定,王信福把槍交給兇手、要他開槍;然而,科學鑑定的結果顯示,凶槍上並沒有王信福的指紋,且陳榮傑的證詞有很多問題,包括說法反覆、和目擊證人所述不符等,於是組成「王信福救援大隊」,並向最高檢察署遞交《有罪確定案件促請審查意見書》,促請重審本案。

蕭新財|持霰彈槍「行刑式」轟巡邏警!釀1死1重傷 蹲牢17年...仍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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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太子」的蕭新財,2000年間與角頭古永城爆金錢糾紛,遂於9月1日凌晨,夥同4名兄弟許登星、王炳宏、楊雯松及張為師,持槍赴桃園尋仇,途中碰上執勤的巡邏員警范姜群國和張紹科。

當時,兩警見蕭新財這車十分可疑,便追逐攔下;不料,許登星先拿槍指著范姜群國,後來蕭新財更持霰彈槍,近距離朝他頸部射擊,使他當場殉職;而張紹科腹部被擊中後,本想拔槍反擊,但蕭又朝背部補一下,害他身負重傷。

全案2005年12月29日三審定讞,蕭新財被判處死刑,雖然他請律師六度聲請釋憲求免死,全遭大法官拒絕受理,然而17年過去,至今仍未執行死刑。

▲橫科派出所員警洪重男、張大皞簽巡邏箱時遭攻擊,造成1死1重傷。(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王柏英|「想奪槍搶銀行」狂砍15刀殺警 目擊者:胸口血用噴的

2005年4月10日中午,新北市汐止區王柏忠、王柏英兄弟檔為搶銀行,趁警員洪重男、張大皞簽巡邏箱時,持刀從後方砍頸,洪員身中15刀,左前胸3刀傷及肺臟、背部2刀、右頸1刀傷及主動脈,導致血氣胸及心臟破裂出血性休克,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張大皞左邊頸部有長10公分、深4公分的刀傷,右頸一道5公分撕裂傷,送醫時還一直冒血,所幸急救後脫離險境。

當時,有位8歲女童目擊殘忍經過,她表示,當時跟哥哥在陽台玩時聽到喊叫聲,探頭一看,就見一個人勒住警察伯伯,另一個人則拿東西打另一個警察伯伯的肚子。而行兇現場血跡斑斑,電線杆、警用機車上全是噴濺血跡,一名上前攙扶洪重男的民眾形容,「他胸口的血根本是用噴的!」

▲王柏忠、王柏英欲搶銀行,當街持刀砍殺巡邏員警奪取配槍。(資料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王姓兄弟落網後,王柏英始終否認犯行,甚至企圖編造不在場證明脫罪,2009年3月13日,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王柏英死刑、王柏忠無期徒刑定讞;2017年王柏英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抗告,最高法院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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