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吾4字曝光「逃獄原因」 剩1年多假釋卻犯殺警重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殺警案凶嫌林信吾在明德外役監獄服刑,8月13日返家探親卻逾期未歸,還在逃亡期間犯下殺警重案。其實,林信吾大約只要再服刑1年多就有機會假釋,為何仍要執意脫逃,台南市刑大大隊長林宏昇23日在記者會上提到,林到案後沒有詳細提及不回監獄的動機,僅表明「不想回去」,這段期間他就像遊民一樣,大多時間都待在公園內。

▲林信吾被警方移送至台南地檢署的畫面。(圖/記者陳以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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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外役監獄副典獄長江振亨表示,林信吾犯強盜罪被判刑8年4月,2020年8月入監服刑,經外役監受刑人申請辦法申請遴選通過,2021年11月21日至明德外役監獄服刑,2028年才算刑滿,期間可以聲請假釋;林男2022年3月間依返家探視辦法申請返家探親,也有依規定回監報到,這次申請8月13日下午2時至8月15日下午2時返家探親,但15日下午逾期未返監報到,獄方聯絡家屬,對方表示當天早上林出門時有說要返監報到,人卻沒有出現,加上家屬聯絡不到人,獄方隨即向警方通報協尋,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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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25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也就是說,林信吾其實只要再服刑1年多就有機會假釋,他卻選擇脫逃,甚至在逃亡期間犯下殺警重案,震驚社會各界。

▼▲林信吾23日重回棄車地點。(圖/記者黃彥傑攝)

台南市刑大大隊長林宏昇23日在記者會上提到,林信吾到案後沒有詳細提及不回監獄的動機,僅表明「不想回去」,他與親戚的關係較為疏遠,沒返回監獄的日子,就如同遊民一般待在公園內。此外,因為林信吾不使用手機,警方以土法煉鋼的方式逐一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鎖定其行蹤,最終成功將人逮捕,目前正在清查他從15日起的通聯紀錄,不排除這段期間他曾與朋友聯繫。

隨著林信吾落網的消息曝光,林母也被起底過去曾因不滿同居人劈腿,將對方的生殖器割下,逃亡9年才被逮捕,並被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林母事後對媒體表示,重傷害事件是29年前的事情,目前已經處理好了,她不想多談,但對於兒子殺警奪槍一事,她希望兒子自己做的事情要自己承擔,被槍決也好,她不會前往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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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案件的最新偵辦進度,警方訊後將林信吾依殺人、竊盜、強盜等罪將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23日晚間9時許複訊後,認為林嫌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所犯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事實,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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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吾的逃亡路線。點圖可放大。(圖/記者曾筠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