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某晶圓大廠已婚主管阿隆(化名)偷吃人妻女下屬小美(化名),之後移情別戀要求分手,小美深感被欺騙感情,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並公布阿隆傳訊給她問「你剛剛下面是出水的嗎?」、小美也回「那個很有fu」等鹹濕簡訊,結果公司認定並不構成性騷擾,小美還因此丟了工作。小美的丈夫發現後,怒向阿隆和公司提告求償240萬,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公司不能監督私人行為判免賠,阿隆則要賠償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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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的丈夫指控,阿隆為妻子的直屬主管,明知道小美已婚,卻長期濫用職務權勢,誘逼小美發生性行為,他也認為公司人資處長明知阿隆行為,卻表示不追究,沒有盡到監督之責,因此要求公司和阿隆連帶賠償240萬元。
桃院地院審理後,發現阿隆後來又勾搭上另一名已婚女下屬,於是從公司mail發信給小美,表示想結束關係,小美不滿被劈腿,去年11月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公司對2人進行訪談調查,阿隆坦承和小美發生關係,表示「我跟小美的性行為大部分發生在下班後,我們準時下班然後再去MOTEL或是在車上,有時會利用中午午休去」、「在2019年平均1至2個月會去1次,...2020年開始比較頻繁,大概2週會發生1次」。
小美也拿出與阿隆的親密對話證明2人關係,阿隆問小美「你剛剛下面是出水的嗎?」、小美回「那個很有fu」,阿隆還向小美致謝「謝謝你那一天、在我射了之後還幫我含、還想再一次」等語,後來公司判定性騷擾不成立,也停止聘用小美。而小美婚外情曝光後,丈夫也對阿隆及公司提告求償。
法官審查這些紀錄後認為,阿隆和小美在工作期間發生婚外情,並有多次性行為,嚴重侵害小美丈夫的配偶權,不過2人私人行為並不在公司的監督範圍內,婚外情也與2人執行的職務無關,駁回小美丈夫對公司的控訴,另法官考量小美丈夫為警察,收入約7萬,阿隆離職前為課經理,月薪17萬元,判阿隆應賠償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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