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25日表示,人權的保障並不僅止於人身自由,還包含生活在良好且可支配的環境當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肯認享有乾淨、健康與永續的環境是基本人權,人權會期待在大家共同的合作跟努力之下,台灣能夠朝生態永續、人權立國的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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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25日舉辦「環境權與公民參與論壇」,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環境權、環境永續發展的重視,增進環境決策及公民參與趨勢的瞭解,並且從奧爾胡斯公約的精神展望台灣環境權發展,邀請政府部門、產業界、環保團體、專家學者及關心此議題的民眾參與,共同促進環境權的保障。
人權會說明,台灣近年邁入能源轉型及強化環境治理的進程,環境決策情境已經日趨複雜,極需精進環境權相關制度的搭配及概念推廣。
然而,人權會指出,因為環境決策的參與機制未臻完善,加上國內對於可能解決決策爭議的國際環境人權公約不熟悉,導致政府、環保團體、產業界及民眾之間在環境議題上衝突頻仍,進而影響環境權之保障。
人權會表示,這次的論壇由前人權會副主委趙永清、人權會委員田秋堇、高涌誠接續主持,演講者包括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奧爾胡斯公約遵守委員會前主席艾伯遜(Jonas Ebbesson)、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政治大學創新國際學院院長杜文苓、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
另外,還有全國律師聯合會副理事長詹順貴、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傅玲靜、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林春元、國發會副主委施克和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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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致詞時提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肯認享有乾淨、健康與永續的環境是基本人權,而資訊的取得與傳遞、有效參與與環境相關的決策,以及獲得有效救濟等程序權利,對落實環境人權至關重要,人權會期待在大家共同的合作跟努力下,台灣能夠朝生態永續、人權立國的方向邁進。
艾伯遜在會上則說,奧爾胡斯公約所強調的環境事務參與權,可以提升民眾對於環境決策的監督與透明度,強化環境決策的正當、公平及公正,促進民眾對政府機關的信任,進而有效促進環境決策的推展。
陳菊認為,人權的保障並不僅止於人身自由,同樣包含生活在良好且可支配的環境當中,感謝長期關注環保議題的各界人士,提升環境權是台灣人權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期許在大家的共同合作及努力之下,台灣能夠朝人權立國之路更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