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大甲區49歲的陳姓女保母前年底受託照顧8個月大的早產兒,竟受不了早產兒哭鬧,毆打頭部和手腳,用力搖晃、拋、摔、丟,導致早產兒硬腦膜下血腫、視網膜出血、腦萎縮等,盡管陳女矢口否認,卻沒通過測謊,檢方今天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害罪嫌起訴,並建請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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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從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6日,受雇照顧8月大的早產男嬰,竟因受不了嬰兒哭鬧,情緒失控,由於住處沒有監視器,竟以不詳方式毆打男嬰頭部和手腳,重複用力搖晃,丟、拋、摔,造成男嬰硬腦膜下血腫、視網膜出血等,且進行腦萎縮手術,身體受有重大難治之重傷害,男嬰外婆發現傷勢後,2021年3月5日從保母家抱回,隔天晚上送醫急救,住進加護病房。
陳女矢口否認毆打,還辦稱是男嬰不適應新環境,男嬰生活狀況,她都有如實告知父母,最後還希望能換保母照顧,不過,陳女說法並未通過測謊。
檢方認為,陳女住處雖無監視器,但依其智識程度,客觀上應能預見對年幼兒童頭部、身體毆打,用力搖晃,可能會導致幼童受有重傷之結果,因此堪認一時情緒失控而毆打,依刑法觸犯傷害致重傷害罪起訴,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