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女星瑭霏24日開車前艾成告別式路上,行駛到中山北路五段劍潭捷運站外快車道,趁等紅綠燈時下車取物,結果返回駕駛座後,遭卓姓毒品通緝犯趁隙從右後門衝入車內,以強勒脖子方式強盜財物,2名男路人見她大喊「搶劫」立刻上前協助,卓嫌被依現行犯逮捕,檢方依強盜等罪向法院聲押,但法官認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元交保,並命定期到派出所報到。
法院表示,卓嫌從頭到尾坦承犯行,過去10年雖有詐欺前案,但與本次犯罪手段顯然不同,檢方認他有反覆實施財產犯罪之虞並無理由;但卓嫌犯強盜既遂後又疑想搶奪被害人車輛脫逃,又有另案施用毒品案件經通緝,認有逃亡之虞,依犯罪情輕重衡量對公益危害,且考量羈押對人身自由及防禦權所生不利益,以比例原則權衡,認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元交保,需定期到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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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卓嫌的毒品通緝,僅是偵查庭經檢察官合法傳喚無故未到,歸案後,通緝身分即會被依法撤銷,同時也會取得歸案證明單,因此卓姓男子已恢復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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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天,瑭霏餘悸猶存向媒體還原當時狀況,她指出當時停紅綠燈,下車走到後車廂找東西,準備返回駕駛座,歹徒就從右後座上車,直接從後座勒住她脖子,並開始在副駕駛座翻包包找錢包,更將車輛熄火,搶匪得手後,一度企圖逃跑,但瑭霏將她拉住,反遭對方從駕駛座強拖到後座就企圖逃跑,結果造成她頭部和左眉遭到撞擊,手受傷,不過這部分瑭霏目前尚未提出傷害告訴。